GA/T 1407-2017
公安监管场所民警巡视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2017-07-21 实施时间:2017-07-21
公安监管场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被羁押、拘留、监禁的人员进行管理的场所。为了保障公安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民警巡视管理系统应运而生。该系统是一种基于计算机技术的管理系统,能够对公安监管场所的巡视、管理、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基本要求:规定了民警巡视管理系统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等基本要求。
2. 功能要求:规定了民警巡视管理系统应具备的功能,包括视频监控、报警处理、数据存储、数据查询等功能。
3. 性能要求:规定了民警巡视管理系统的性能要求,包括系统稳定性、数据传输速度、数据存储容量等方面的要求。
4. 测试方法:规定了民警巡视管理系统的测试方法,包括系统测试、功能测试、性能测试等方面的测试方法。
5.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规定了民警巡视管理系统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方面的要求。
民警巡视管理系统的应用,可以提高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水平,保障被羁押、拘留、监禁的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同时,该系统也可以提高民警的工作效率,减轻其工作负担,提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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