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449-2017
法庭科学印章印文检验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7-10-31 实施时间:2017-10-31


法庭科学印章是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机关等单位使用的印章,具有法律效力。印章的印文是印章的核心部分,印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于法庭科学印章印文的检验显得尤为重要。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印章印文的检验,包括手写印章、机器印章、电子印章等各种类型的印章。本标准规定了印章印文检验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程序、检验报告等内容。

技术要求:
1.印章印文应当清晰、完整、准确,不得有涂改、磨损、错漏等情况。
2.印章印文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有违法违规情况。
3.印章印文应当与印章的使用单位相符,不得存在冒用、伪造等情况。

检验方法:
1.目视检验:通过肉眼观察印章印文的清晰度、完整度、准确度等情况。
2.显微镜检验:通过显微镜观察印章印文的细节,判断是否存在涂改、磨损、错漏等情况。
3.化学检验:通过化学试剂检验印章印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检验程序:
1.接受委托:接受印章印文检验的委托,并确认检验的范围和要求。
2.检验准备:准备检验所需的设备、试剂等。
3.检验过程:按照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
4.检验报告:编制检验报告,包括检验结论、检验过程、检验结果等内容。

检验报告:
1.检验结论:明确印章印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检验过程:详细记录检验的过程和方法。
3.检验结果:列出检验结果,包括印章印文的清晰度、完整度、准确度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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