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444-2017
法庭科学笔迹检验样本笔迹提取规范
发布时间:2017-11-20 实施时间:2017-11-20


笔迹检验是一种重要的法庭科学技术,可以通过对文书、签名等笔迹的比对和分析,确定其真伪和作者身份。而样本笔迹的提取是笔迹检验的前提,其质量和可靠性直接影响到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因此,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样本笔迹的提取方法和要求,提高笔迹检验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笔迹检验中样本笔迹的提取。

2.术语和定义
2.1 样本笔迹
指被检验人在正常情况下书写的文字、数字、符号等。

2.2 提取
指将样本笔迹从原文书或其他载体中分离出来的过程。

2.3 原件
指样本笔迹所在的文书或其他载体。

3.要求
3.1 提取方法
3.1.1 提取样本笔迹时,应尽量保持其完整性和原貌,避免对其造成损伤或变形。
3.1.2 提取时应使用无酸性、无碱性、无腐蚀性的工具,如无色胶带、无酸胶水等。
3.1.3 提取时应避免使用手指直接接触样本笔迹,以免留下指纹或其他污迹。
3.1.4 提取时应注意保持原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对其造成损伤或遗失。

3.2 提取要求
3.2.1 提取的样本笔迹应具有代表性和可比性,能够反映被检验人的书写特征和习惯。
3.2.2 提取的样本笔迹应尽量多样化,包括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状态下的书写样本。
3.2.3 提取的样本笔迹应尽量完整,包括整个字、整个词、整个句子等。
3.2.4 提取的样本笔迹应尽量清晰,避免模糊、断裂、重叠等情况。

4.检验方法
4.1 样本笔迹的比对和分析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
4.2 样本笔迹的比对和分析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偏见的影响。
4.3 样本笔迹的比对和分析应结合其他证据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其真伪和作者身份。

相关标准
GB/T 1.1-2009 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 1.2-2009 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GB/T 1.3-2009 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3部分: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GB/T 1.4-2009 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4部分: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GB/T 1.5-2009 国家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5部分: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和文献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