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391-2017
城市道路车辆平均运行速度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7-04-26 实施时间:2017-05-01


城市道路车辆平均运行速度是指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在一定时间内行驶的平均速度。城市道路车辆平均运行速度是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态的重要指标之一,是评价城市道路交通运行状况的重要依据。

城市道路车辆平均运行速度的计算方法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 道路类型:城市道路的类型不同,车辆平均运行速度也不同。一般来说,城市主干道的车辆平均运行速度要高于城市次干道和支路。

2. 车辆类型:不同类型的车辆在城市道路上的行驶速度也不同。一般来说,小型车辆的车辆平均运行速度要高于大型车辆。

3. 交通流量:城市道路上的交通流量越大,车辆平均运行速度就越低。

4. 交通组织方式:城市道路的交通组织方式不同,车辆平均运行速度也不同。一般来说,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的车辆平均运行速度要低于采用环形交叉口的交叉口。

根据以上因素,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车辆平均运行速度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 计算道路类型系数。根据城市道路的类型,分别计算出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和支路的系数。其中,城市主干道的系数为1.0,城市次干道的系数为0.8,支路的系数为0.6。

2. 计算车辆类型系数。根据车辆的类型,分别计算出小型车辆和大型车辆的系数。其中,小型车辆的系数为1.0,大型车辆的系数为0.8。

3. 计算交通流量系数。根据城市道路上的交通流量,分别计算出交通流量系数。其中,交通流量系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交通流量系数 = 1 - (实际交通流量 / 道路容量)

其中,实际交通流量为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的车辆数,道路容量为单位时间内道路能够通过的最大车辆数。

4. 计算交通组织方式系数。根据城市道路的交通组织方式,分别计算出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和采用环形交叉口的交叉口的系数。其中,采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的系数为0.8,采用环形交叉口的交叉口的系数为1.0。

5. 计算城市道路车辆平均运行速度。根据以上系数,计算出城市道路车辆平均运行速度的公式如下:

城市道路车辆平均运行速度 = 道路类型系数 × 车辆类型系数 × 交通流量系数 × 交通组织方式系数 × 道路设计速度

其中,道路设计速度为城市道路的设计速度,一般来说,城市主干道的设计速度为60km/h,城市次干道的设计速度为40km/h,支路的设计速度为30km/h。

相关标准:
GB 5086.1-2012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 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 5086.2-2012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 第2部分:警告标志
GB 5086.3-2012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 第3部分:禁令标志
GB 5086.4-2012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 第4部分:指示标志
GB 5086.5-2012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 第5部分:辅助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