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610-2006
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数据格式
发布时间:2006-04-25 实施时间:2006-06-01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沟通的重要平台。然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信息泄露、黑客攻击等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因此,保障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的安全性显得尤为重要。

GA 610-2006《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数据格式》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格式应该具备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包括数据加密、数据完整性保护、数据传输安全等方面。该标准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格式应该采用安全可靠的加密算法进行加密,保证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窃取或篡改。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数据格式应该具备的完整性保护措施,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不被损坏或丢失。此外,该标准还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传输应该采用安全可靠的传输协议,如SSL/TLS等,保证数据传输过程中不被窃取或篡改。

GA 610-2006《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 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数据格式》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的安全性,防止信息泄露、黑客攻击等安全问题的发生。同时,该标准的实施还可以提高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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