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777.4-2010
指纹数据代码 第4部分: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
发布时间:2010-04-29 实施时间:2010-06-01
指纹是人体表面皮肤的一种生物特征,具有唯一性、不可伪造性和稳定性等特点,因此在刑事侦查、边境管控、身份认证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应用指纹数据,公安部制定了一系列指纹数据代码标准,其中《指纹数据代码 第4部分:被捺印指纹人员类别代码》(GA 777.4-2010)是其中之一。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被捺印指纹人员的类别代码,包括以下几种:
1. 公民:指中国公民的指纹数据,包括身份证指纹、户口指纹、护照指纹等。
2. 境外人员:指在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士、港澳台居民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人员的指纹数据。
3. 无名尸体:指尚未确认身份的尸体的指纹数据。
4. 犯罪嫌疑人:指被公安机关列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的指纹数据。
5. 罪犯:指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罪犯的指纹数据。
该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指纹数据的管理和应用水平。通过对被捺印指纹人员的分类管理,可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防止指纹数据被滥用或泄露。同时,该标准也为公安机关的侦查、破案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可以更快、更准确地锁定犯罪嫌疑人和罪犯。
需要注意的是,该标准只规定了被捺印指纹人员的类别代码,具体的指纹数据格式和采集方法等并未涉及。因此,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结合其他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指纹数据的采集、存储和比对等工作。
相关标准
GB/T 20979-2007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生物特征信息安全技术要求
GA/T 1162-2013 公安指纹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GA/T 1163-2013 公安指纹信息系统数据格式规范
GA/T 1164-2013 公安指纹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
GA/T 1165-2013 公安指纹信息系统数据查询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