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666-2018
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
发布时间:2018-05-02 实施时间:2018-05-02


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是指用于机动车号牌的反光材料,其主要作用是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提高机动车的识别度和安全性。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的生产和检验。

1. 技术要求
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反光系数:白色反光系数不低于200,其他颜色反光系数不低于100;
2)耐候性:经过2000小时的人工气候老化试验后,反光系数变化率不应超过25%;
3)耐候性:经过2000小时的人工气候老化试验后,颜色变化不应超过1级;
4)耐候性:经过2000小时的人工气候老化试验后,不应出现龟裂、剥落等现象;
5)耐化学性:经过酸、碱、油、盐水等试验后,不应出现变色、龟裂、剥落等现象;
6)粘结强度:与号牌基材的粘结强度不应低于1.0N/cm。

2. 试验方法
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反光系数的测定:应采用GB/T 18833-2012《道路车辆反光标志的测定》中的方法进行;
2)耐候性的试验:应采用GB/T 16422.3-1997《塑料试验方法 第3部分:人工气候老化试验》中的方法进行;
3)颜色变化的试验:应采用GB/T 16422.2-1999《塑料试验方法 第2部分:人工光老化试验》中的方法进行;
4)耐化学性的试验:应采用GB/T 17694-2008《塑料 耐化学品性能试验方法》中的方法进行;
5)粘结强度的试验:应采用GB/T 2790-1995《塑料薄膜和薄板的拉伸性能试验方法》中的方法进行。

3. 检验规则
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的检验规则应符合以下要求:
1)检验应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2)每批产品应进行抽样检验,样品数量应符合GB/T 2828.1-2012《抽样程序和抽样表》中的规定;
3)检验结果应符合技术要求。

4.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标志:应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批号等信息;
2)包装:应采用防潮、防水、防震、防压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3)运输:应采用防潮、防水、防震、防压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
4)贮存: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防潮、防水、防火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相关标准
GB/T 18833-2012 道路车辆反光标志的测定
GB/T 16422.3-1997 塑料试验方法 第3部分:人工气候老化试验
GB/T 16422.2-1999 塑料试验方法 第2部分:人工光老化试验
GB/T 17694-2008 塑料 耐化学品性能试验方法
GB/T 2790-1995 塑料薄膜和薄板的拉伸性能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