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科学激光物证显现仪是一种用于检测物证的仪器,可以通过激光照射,使物证表面的痕迹、血迹、指纹等显现出来,为破案提供重要的证据。本标准旨在规范法庭科学激光物证显现仪的技术要求,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准确性。
1. 激光器
1.1 激光器应具有稳定的输出功率和波长,能够满足物证显现的要求。
1.2 激光器的输出功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且应具有过载保护功能。
1.3 激光器的波长应符合物证显现的要求,且应具有频率稳定性和光束质量好的特点。
2. 光学系统
2.1 光学系统应具有高透过率、低散射率和高反射率的特点,以保证激光能够有效地照射到物证表面。
2.2 光学系统应具有高分辨率和高对比度的特点,以保证物证显现的清晰度和准确性。
2.3 光学系统应具有自动对焦和自动曝光的功能,以适应不同物证的检测需求。
3. 控制系统
3.1 控制系统应具有稳定的控制能力和高精度的控制精度,以保证激光器和光学系统的正常工作。
3.2 控制系统应具有多种工作模式的选择功能,以适应不同物证的检测需求。
3.3 控制系统应具有数据存储和导出的功能,以方便数据的管理和分析。
4. 安全保护
4.1 激光器和光学系统应具有安全保护功能,以防止误伤和人身伤害。
4.2 激光器和光学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安全要求,且应具有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
4.3 激光器和光学系统应具有自动关机和自动报警的功能,以保证安全使用。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9862-2013 激光器安全要求
GB/T 29863-2013 激光器标准化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