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无人驾驶航空器(UAV)在各个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中之一就是道路交通巡逻。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可以通过无人机的高空俯瞰,实时监测道路交通情况,提高交通管理效率和安全性。为了规范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的设计和制造,保证其安全可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1505-2018)。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组成: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应包括无人机、地面控制站、通信链路、数据处理与存储设备等组成部分。
2.功能要求:系统应具备飞行控制、图像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处理等基本功能,并能够实现自主飞行、自主避障、自主返航等高级功能。
3.性能指标:系统应满足飞行高度、飞行速度、图像分辨率、图像传输距离、电池续航时间等性能指标要求。
4.安全要求:系统应具备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电池过充过放保护、电机过热保护、飞行器失控保护等。
5.环境适应性要求:系统应能够适应不同的气候、地形、光照等环境条件,并具备防水、防尘、防震等能力。
6.测试方法和评价要求:标准还规定了系统的测试方法和评价要求,包括静态测试、动态测试、环境适应性测试等。
该标准的发布,对于规范基于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道路交通巡逻系统的设计和制造,提高其安全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也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标准参考,促进了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道路交通巡逻领域的应用和发展。
相关标准
- GB/T 26701-2011 无人驾驶航空器通用技术条件
- GA/T 1011-2018 公安用警用无人机通用技术条件
- GA/T 1012-2018 公安用警用无人机操作规程
- GA/T 1013-2018 公安用警用无人机维护规程
- GA/T 1014-2018 公安用警用无人机培训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