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511-2018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发布时间:2018-08-13 实施时间:2018-11-01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是指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爆炸的化学物质,具有极高的危险性。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进行严格的治安防范。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储存场所的选址和布局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选在远离居民区、交通要道和火灾易发区域的地方。储存场所的布局应合理,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

2. 储存场所的围墙和门禁系统

储存场所的围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门禁系统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储存场所。

3. 储存场所的监控系统

储存场所应安装监控系统,对储存场所的各个区域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储存场所的安全稳定运行。

4. 储存场所的消防设施

储存场所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确保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疏散。

5. 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

储存场所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储存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储存场所的安全稳定运行。

相关标准
GB 18218-2018 储罐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 5085.3-2007 建筑物防盗报警系统 第3部分:周界防盗报警系统
GB 17945-2010 建筑物防盗报警系统技术规范
GB 50156-2012 建筑物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15603-2008 建筑物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