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2000.208-2018
公安信息代码 第208部分:警衔保留原因代码
发布时间:2018-05-07 实施时间:2018-05-07


警衔是警员的身份象征,代表着警员的职务和职级。在警员离开警务岗位或者退休后,为了保留警衔,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注明保留警衔的原因。为了规范警衔保留原因的编制和使用,公安部制定了GA/T 2000.208-2018《公安信息代码 第208部分:警衔保留原因代码》标准。

该标准共包括了20个警衔保留原因代码,分别为:

1. 离休
2. 退休
3. 病故
4. 牺牲
5. 调离
6. 辞职
7. 开除
8. 其他原因离开警务岗位
9. 服刑
10. 暂停执行职务
11. 调离后未到新单位
12. 未到新单位
13. 未到新单位,未请假
14. 未到新单位,请假未报到
15. 未到新单位,请假已报到
16. 未到新单位,请假已销假
17. 未到新单位,请假已销假,未报到
18. 未到新单位,请假已销假,已报到
19. 未到新单位,请假已销假,已报到,未上岗
20. 未到新单位,请假已销假,已上岗

这些代码可以用于记录警员因何原因保留警衔,方便公安机关进行管理和查询。同时,该标准还规定了代码的编制原则和使用方法,确保了代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A/T 2000.1-2017 公安信息代码 第1部分:总则
GA/T 2000.2-2017 公安信息代码 第2部分:身份证件代码
GA/T 2000.3-2017 公安信息代码 第3部分:户籍地代码
GA/T 2000.4-2017 公安信息代码 第4部分:民族代码
GA/T 2000.5-2017 公安信息代码 第5部分:性别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