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2000.161-2018
公安信息代码 第161部分: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类别代码
发布时间:2018-05-07 实施时间:2018-05-07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类别代码是指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类别在信息系统中的编码。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类别代码的编制和应用。

1. 编码原则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类别代码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分类明确:将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职务、岗位、职级等分类,确保编码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层次分明:将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类别代码分为两级,一级为大类,二级为小类;
(3)编码简洁: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类别代码应简洁明了,易于记忆和使用。

2. 编码规则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类别代码采用“数字”和“字母”组合编码,其中:
(1)一级编码采用“数字”编码,共计2位,从01开始连续编码;
(2)二级编码采用“数字+字母”组合编码,共计4位,其中前2位为一级编码,后2位为“字母”编码,从01A开始连续编码。

3. 编码方法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类别代码的编码方法如下:
(1)一级编码: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类别代码的一级编码从01开始连续编码,按照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岗位、职级等分类编码;
(2)二级编码: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类别代码的二级编码从01A开始连续编码,按照一级编码的分类编码。

相关标准
GB/T 2260-2007 中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1.1-2003 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GB/T 2261.2-2003 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GB/T 2261.3-2003 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
GB/T 2261.4-2003 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