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2000.166-2018
公安信息代码 第166部分:公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代码
发布时间:2018-05-07 实施时间:2018-05-07
公安机关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的重要力量,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规范公安机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晋升,提高公安机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职业素养,制定了《公安信息代码 第166部分:公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代码》。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编制原则:公安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代码的编制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等级划分合理、标准明确、操作简便。
2. 等级划分:公安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代码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分为甲、乙、丙三个档次。
3. 等级标准:公安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代码的划分应以职务、职责、工作经验、业绩、学历、职称等因素为依据,确保等级标准科学、合理、公正。
4. 等级命名规则:公安机关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代码的命名应以等级、档次、职务名称为基础,确保命名规则简明、明确。
该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公安机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晋升,提高公安机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职业素养,促进公安机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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