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形式是指公安机关招录人员的方式和形式。为了规范公安机关招录人员的管理,提高招录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本标准制定了招录形式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招录人员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招录形式代码的编制原则如下:
1. 招录形式代码应简明、易记、易用。
2. 招录形式代码应具有唯一性和规范性。
3. 招录形式代码应与公安机关招录人员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招录形式代码的编制方法如下:
1. 招录形式代码由4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位表示招录形式的大类,第2位表示招录形式的中类,第3位和第4位表示招录形式的小类。
2. 招录形式代码的编制应遵循从大类到小类的原则,即先确定招录形式的大类,再确定招录形式的中类,最后确定招录形式的小类。
3. 招录形式代码的编制应遵循数字递增的原则,即同一大类、中类下的不同小类的代码应按数字递增的顺序编制。
招录形式代码的大类、中类和小类的含义如下:
1. 大类:表示招录形式的大类别,共分为以下3类:
(1)公开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2)定向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定向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3)其他:指公安机关通过其他方式招录人员。
2. 中类:表示招录形式的中类别,共分为以下6类:
(1)公开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2)定向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定向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3)公安院校毕业生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公安院校毕业生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4)公安干部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公安干部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5)公安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公安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6)其他:指公安机关通过其他方式招录人员。
3. 小类:表示招录形式的小类别,共分为以下20类:
(1)公开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2)定向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定向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3)公安院校毕业生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公安院校毕业生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4)公安干部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公安干部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5)公安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公安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6)公安高层次人才引进:指公安机关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方式招录人员。
(7)公安特殊人才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招聘特殊人才的方式招录人员。
(8)公安军转干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军转干的方式招录人员。
(9)公安退役军人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退役军人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10)公安应届毕业生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应届毕业生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11)公安社会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社会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12)公安内部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内部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13)公安外派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外派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14)公安合同制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合同制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15)公安临时工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临时工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16)公安兼职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兼职招聘的方式招录人员。
(17)公安外籍人员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招聘外籍人员的方式招录人员。
(18)公安港澳台人员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招聘港澳台人员的方式招录人员。
(19)公安残疾人员招聘:指公安机关通过招聘残疾人员的方式招录人员。
(20)其他:指公安机关通过其他方式招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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