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2000.194-2018
公安信息代码 第194部分:人民警察证收回原因代码
发布时间:2018-05-02 实施时间:2018-05-02


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对警察身份的确认证明,是警察履行职责的必备证件。为了规范人民警察证的管理,减少证件滥发和滥用,公安部门制定了《公安信息代码》标准,其中第194部分规定了人民警察证收回原因代码。

本标准共定义了20个人民警察证收回原因代码,分别为:

01:证件过期
02:证件丢失
03:证件损坏
04:证件被盗
05:证件被抢
06:证件被冒用
07:证件被转让
08:证件被出借
09:证件被赠送
10:证件被借用
11:证件被挪用
12:证件被拒绝受理
13:证件被注销
14:证件被吊销
15:证件被撤销
16:证件被没收
17:证件被追缴
18:证件被收缴
19:证件被扣押
20:其他原因

其中,01至13项为正常收回原因,14至20项为异常收回原因。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对人民警察证的管理和使用,对于人民警察证的收回原因进行编码,方便管理和查询。

相关标准
- GA/T 2000.193-2018 公安信息代码 第193部分:人民警察证类型代码
- GA/T 2000.195-2018 公安信息代码 第195部分:人民警察证状态代码
- GA/T 2000.196-2018 公安信息代码 第196部分:人民警察证领用原因代码
- GA/T 2000.197-2018 公安信息代码 第197部分:人民警察证发放机关代码
- GA/T 2000.198-2018 公安信息代码 第198部分:人民警察证注销原因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