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579.3-2019
法庭科学 印刷文件检验样本提取规范 第3部分:打印文件
发布时间:2019-07-17 实施时间:2019-07-17
打印文件是法庭科学中常见的一种证据形式,因此对于打印文件的检验样本提取方法有着严格的要求。本标准主要针对打印文件的检验样本提取方法进行规范,以确保打印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中打印文件的检验样本提取方法。
2.术语和定义
2.1 打印机
指用于打印文件的设备,包括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等。
2.2 打印纸
指用于打印文件的纸张,包括普通纸、热敏纸等。
2.3 打印质量
指打印文件的清晰度、色彩还原度等方面的质量。
3.检验样本提取方法
3.1 打印机
在提取打印文件的检验样本时,应记录打印机的品牌、型号等信息。
3.2 打印纸
在提取打印文件的检验样本时,应记录打印纸的品牌、型号等信息。
3.3 打印质量
在提取打印文件的检验样本时,应记录打印质量的相关信息,包括清晰度、色彩还原度等方面的质量。
4.样本保存
提取打印文件的检验样本后,应将样本保存在密封的袋子或容器中,并在外部标注样本的相关信息,包括提取时间、提取人员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T 19074-2003 法庭科学技术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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