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指挥系统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重要工具,用于指挥、调度、监控和管理交通运输活动。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是在全国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基础上,根据各省(自治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和开发的系统。本标准旨在规范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的设计和实施,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和效率。
1.系统结构
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应采用分布式结构,包括中心节点、省级节点、市级节点和县级节点。中心节点负责全省(自治区)的交通指挥和调度,省级节点负责本省(自治区)的交通指挥和调度,市级节点和县级节点负责本市(县)的交通指挥和调度。各级节点之间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数据通信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
2.功能模块
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应包括以下功能模块:
(1)交通态势感知模块:用于实时监测和分析交通态势,提供交通状况预警和预测功能;
(2)指挥调度模块:用于指挥和调度交通警力和交通设施,协调处理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
(3)信息发布模块:用于发布交通信息、交通安全提示和交通管制措施等信息;
(4)数据管理模块:用于管理交通数据、交通事件数据和交通设施数据等;
(5)安全保障模块:用于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包括身份认证、权限管理、数据加密和备份等功能。
3.数据交换
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应采用标准化的数据交换方式,确保各级节点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数据交换应采用安全可靠的通信协议和加密方式,保障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同时,应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恢复性。
4.安全保障
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应采用多层次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等方面。网络安全方面,应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病毒等技术手段,保障系统的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方面,应采用身份认证、权限管理和审计等技术手段,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数据安全方面,应采用数据加密、备份和恢复等技术手段,保障数据的机密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T 28181-2016 公安视频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
GA/T 515.1-2019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1部分:全国公安交通指挥系统
GA/T 515.3-2019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3部分:市(地)公安交通指挥系统
GA/T 515.4-2019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4部分:县(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
GA/T 515.5-2019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第5部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数据交换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