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是公安交通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公安交通信息化管理、指挥、调度、监管和服务的重要手段。为了保证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公安交通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公安交通信息化应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本标准制定了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通用技术条件。
1.系统架构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应采用分布式架构,具有高可用性、高可靠性、高扩展性和高安全性。系统应具有模块化设计,各模块之间应具有良好的接口和协议,方便系统的扩展和升级。
2.功能模块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应具有以下功能模块:
(1)数据采集模块:负责采集公安交通部门的各类数据,包括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违法信息、事故信息等。
(2)数据处理模块:负责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生成各类报表和统计分析结果。
(3)指挥调度模块:负责对公安交通部门的警力和车辆进行调度和指挥,协调处理各类交通事件。
(4)监管管理模块:负责对公安交通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管和管理,包括人员管理、车辆管理、设备管理等。
(5)信息发布模块:负责向公众发布交通信息、交通安全提示等信息。
3.数据接口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应具有标准化的数据接口,方便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数据接口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安全保障
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应具有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等方面。系统应具有完善的权限管理机制,保证各级用户的权限分级和权限控制。系统应具有完善的日志管理机制,方便对系统的操作进行审计和追踪。
相关标准
GB/T 20975-2007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5273-2017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A/T 1164-2016 公安交通信息化建设规范
GA/T 1165-2016 公安交通信息化系统安全保障技术规范
GA/T 1166-2016 公安交通信息化系统数据交换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