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 本标准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广播电视系统的正常运行,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2 本标准适用于广播电视重点单位的重要部位,包括广播电视发射台、中继站、传输线路、接收站、调频广播发射机房、调频广播发射天线、卫星地球站、卫星接收站等。
1.3 本标准的内容包括安全防范的基本要求、安全防范的技术措施、安全防范的管理措施等。
二、安全防范的基本要求
2.1 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 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方案。
2.3 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应当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包括物理防范、技术防范、管理防范等。
三、安全防范的技术措施
3.1 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应当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设备,包括视频监控、入侵报警、门禁系统等。
3.2 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应当采用可靠的电力、通信、水源等基础设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3 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应当采用防雷、防静电等技术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安全防范的管理措施
4.1 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制度等。
4.2 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应当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安全档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4.3 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相关标准
GB/T 50313-201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T 50314-2014 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
GB/T 50315-2010 建筑物电气设计规范
GB/T 50316-2013 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
GB/T 50317-2017 建筑物节能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