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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视频监控系统已经成为公安机关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视频编码格式则是视频监控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视频编码格式的命名、管理和使用,公安信息代码第250部分——视频编码格式代码应运而生。
GA/T 2000.250-2019规定了视频编码格式代码的命名规则、编码方式、编码格式等内容。其中,视频编码格式代码的命名规则应符合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通用规范命名规则》(GB/T 16159-2012)的要求。视频编码格式的编码方式包括软件编码和硬件编码两种方式。软件编码是指通过软件实现视频编码格式的转换,硬件编码则是指通过硬件设备实现视频编码格式的转换。视频编码格式的编码格式包括H.264、H.265、MPEG-4等多种格式。
GA/T 2000.250-2019还规定了视频编码格式代码的编码方式和编码格式的对应关系。例如,软件编码方式下的H.264编码格式对应的视频编码格式代码为“H264_S”,硬件编码方式下的H.264编码格式对应的视频编码格式代码为“H264_H”。
此外,GA/T 2000.250-2019还规定了视频编码格式代码的使用方法。在公安信息化系统中,应按照视频编码格式代码的命名规则进行命名,并在系统中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视频编码格式进行使用。
总之,GA/T 2000.250-2019的出台,为公安信息化系统中视频编码格式的命名、管理和使用提供了规范和指导,有助于提高视频监控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
相关标准:
GB/T 16159-2012 信息技术 通用规范命名规则
GB/T 28181-2016 公安视频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
GA/T 2000.201-2019 公安信息代码 第201部分:视频监控设备类型代码
GA/T 2000.202-2019 公安信息代码 第202部分:视频监控设备品牌代码
GA/T 2000.203-2019 公安信息代码 第203部分:视频监控设备型号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