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碳微粒试剂显现胶带粘面手印技术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后所有的修订单(包括勘误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是,对于本标准的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仍应遵循其规定。
GB/T 191 包装、储存和运输图形符号
GB/T 2828.1-2012 采样程序的抽样计划、抽样方案和抽样程序的制定
GB/T 2829-2002 产品抽样检验的接收质量限(AQL)和拒收质量限(RQL)的选择
GB/T 4857.4-2005 包装物的振动试验方法
GB/T 4857.5-2005 包装物的冲击试验方法
三、术语和定义
3.1 碳微粒试剂
指用于显现手印的一种试剂,其主要成分为碳微粒。
3.2 显现胶带
指用于显现手印的一种胶带,其粘面涂有碳微粒试剂。
3.3 手印技术
指通过显现胶带将手印显现出来的技术。
四、要求
4.1 碳微粒试剂的要求
4.1.1 碳微粒试剂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4.1.2 碳微粒试剂的颜色应为黑色。
4.1.3 碳微粒试剂的粒径应为5-20微米。
4.1.4 碳微粒试剂的含量应为95%以上。
4.2 显现胶带的要求
4.2.1 显现胶带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4.2.2 显现胶带的粘性应适中,既不能太强也不能太弱。
4.2.3 显现胶带的宽度应为5-10毫米。
4.2.4 显现胶带的长度应为10-20厘米。
4.2.5 显现胶带的厚度应为0.1-0.2毫米。
4.3 手印技术的要求
4.3.1 手印技术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4.3.2 手印技术应能够显现出手印的纹路和细节。
4.3.3 手印技术应能够显现出手印的大小和形状。
五、试验方法
5.1 碳微粒试剂的试验方法
5.1.1 碳微粒试剂的颜色检验:将碳微粒试剂放在白色纸张上,观察其颜色是否为黑色。
5.1.2 碳微粒试剂的粒径检验:采用显微镜对碳微粒试剂进行观察,测量其粒径。
5.1.3 碳微粒试剂的含量检验:采用称量法对碳微粒试剂进行含量检验。
5.2 显现胶带的试验方法
5.2.1 显现胶带的粘性检验:将显现胶带粘在平滑的表面上,用手轻轻拉开,观察其粘性是否适中。
5.2.2 显现胶带的宽度、长度和厚度检验:采用尺子和卡尺对显现胶带的宽度、长度和厚度进行测量。
5.3 手印技术的试验方法
5.3.1 手印技术的显现效果检验:采用显微镜对显现出的手印进行观察,检验其显现效果。
5.3.2 手印技术的纹路和细节检验:采用显微镜对显现出的手印进行观察,检验其纹路和细节是否清晰。
5.3.3 手印技术的大小和形状检验:采用尺子和卡尺对显现出的手印的大小和形状进行测量。
六、检验规则
6.1 碳微粒试剂、显现胶带和手印技术的检验应符合GB/T 2828.1-2012的规定。
6.2 碳微粒试剂、显现胶带和手印技术的接收质量限(AQL)应符合GB/T 2829-2002的规定。
七、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碳微粒试剂、显现胶带和手印技术的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批号等信息。
7.2 包装
碳微粒试剂、显现胶带和手印技术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受到损坏。
7.3 运输
碳微粒试剂、显现胶带和手印技术的运输应符合GB/T 4857.4-2005和GB/T 4857.5-2005的规定。
7.4 贮存
碳微粒试剂、显现胶带和手印技术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有防火措施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环境。
相关标准
GB/T 191 包装、储存和运输图形符号
GB/T 2828.1-2012 采样程序的抽样计划、抽样方案和抽样程序的制定
GB/T 2829-2002 产品抽样检验的接收质量限(AQL)和拒收质量限(RQL)的选择
GB/T 4857.4-2005 包装物的振动试验方法
GB/T 4857.5-2005 包装物的冲击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