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67-2019
法医学 中毒尸体检验规范
发布时间:2019-10-14 实施时间:2019-12-01


中毒尸体检验是法医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确定死因、死亡时间和中毒物质种类及其浓度等信息,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法医鉴定机构和相关单位进行中毒尸体检验。

1.基本要求
1.1 检验人员应具有法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中毒尸体检验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1.2 检验应在符合卫生标准的检验室内进行,检验室应具备必要的设备、仪器和试剂,并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
1.3 检验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记录详细的检验过程和结果,保证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检验方法
2.1 外观检查:对尸体进行外观检查,包括尸斑、尸僵、尸硬、尸体颜色、体表损伤等方面的观察和记录。
2.2 内脏检查:对尸体进行解剖,取出内脏进行检验,包括胃、肠、肝、肾、脾、心脏等器官的检查和记录。
2.3 化学检验:对内脏、组织、血液、尿液等样本进行化学检验,包括毒物定性、定量、鉴定等方面的检验和记录。
2.4 其他检验:根据需要进行其他检验,如毒物代谢产物检验、毒物分布检验等。

3.检验内容
3.1 确定死因:通过对尸体的外观检查、内脏检查和化学检验等多方面的综合分析,确定死因。
3.2 确定死亡时间:通过对尸体的外观检查、尸斑、尸僵、尸硬等特征的观察和记录,结合化学检验等方法,确定死亡时间。
3.3 确定中毒物质种类及其浓度:通过对内脏、组织、血液、尿液等样本的化学检验,确定中毒物质种类及其浓度。

4.结果判定
4.1 根据检验结果,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4.2 鉴定结论应包括死因、死亡时间、中毒物质种类及其浓度等信息,并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相关标准
GB/T 21415-2008 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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