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70-2019
法医学 猝死尸体检验规范
发布时间:2019-10-14 实施时间:2019-12-01


猝死是指在短时间内突然发生的、意识丧失或死亡的疾病或事件。猝死尸体检验是法医学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猝死的原因、死亡时间等方面的判断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猝死尸体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标准。

1.基本要求
1.1 检验人员应具有法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猝死尸体检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2 检验应在符合卫生标准的检验室内进行,保证检验环境的洁净和安全。
1.3 检验应按照标准程序进行,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检验方法
2.1 外部检查:包括尸体外观、体位、体表损伤等方面的检查。
2.2 内部检查:包括解剖、组织取样、器官检查等方面的检查。
2.3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液、尿液、胃内容物等方面的检查。

3.检验内容
3.1 猝死的原因:包括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方面的检查。
3.2 死亡时间:包括尸斑、尸僵、尸硬等方面的检查。
3.3 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药物、毒物、酒精等方面的检查。

4.检验报告
4.1 检验报告应包括尸体的基本情况、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结论等方面的内容。
4.2 检验报告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质量控制
5.1 检验应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进行,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2 检验应参加质量控制活动,定期进行质量评价和质量改进。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2-2016 质量管理体系用语
GB/T 19003-2016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GB/T 19004-2016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GB/T 19005-2016 质量管理体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