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800.1-2021
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1部分:电网企业
发布时间:2021-04-25 实施时间:2021-08-01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恐怖主义和犯罪活动也在不断增加,电力系统作为国家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必须加强治安反恐防范工作,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为此,国家电网公司制定了《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GA 1800.1-2021),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总则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目的、术语和定义等基本概念。

2. 治安反恐防范组织

电网企业应当建立治安反恐防范组织机构,明确组织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治安反恐防范工作计划和预案,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

3. 治安反恐防范措施

电网企业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治安反恐防范工作。包括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检查,加强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等。

4. 应急处置

电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

5. 监督检查和评估

电网企业应当建立治安反恐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治安反恐防范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治安反恐防范工作的水平。

相关标准
- GB/T 23456-2009 电力系统安全管理规范
- GB/T 23457-2009 电力系统安全评价规范
- GB/T 23458-2009 电力系统安全检查规范
- GB/T 23459-2009 电力系统安全培训规范
- GB/T 23460-2009 电力系统安全技术防范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