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169-2001
米波调频广播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发布时间:2001-04-03 实施时间:2001-06-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频率范围为1GHz~3GHz的米波调频广播发射机的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

二、术语和定义
2.1 米波调频广播发射机
指频率范围为1GHz~3GHz的调频广播发射机。

2.2 调频广播发射机
指用于广播发射的调频发射机。

2.3 调频
指在一定的频率范围内,按照一定的规律改变载波频率的过程。

2.4 调制
指将信息信号转换成载波频率的变化,以便在传输过程中携带信息的过程。

2.5 调制度
指信息信号对载波频率的影响程度。

2.6 调制度偏差
指调制度与规定值之间的差值。

2.7 调制度稳定度
指在一定时间内,调制度偏差的变化范围。

2.8 调制度线性度
指调制度与信息信号之间的线性关系。

2.9 调制度非线性度
指调制度与信息信号之间的非线性关系。

2.10 调制度失真
指调制度非线性度引起的失真。

2.11 调制度平坦度
指在一定频率范围内,调制度的变化范围。

2.12 调制度频率响应
指调制度与频率之间的关系。

2.13 调制度相位响应
指调制度与相位之间的关系。

2.14 调制度群延迟
指调制度与群延迟之间的关系。

2.15 调制度抖动
指调制度在一定时间内的变化范围。

2.16 调制度抖动稳定度
指在一定时间内,调制度抖动的变化范围。

2.17 调制度抖动频率响应
指调制度抖动与频率之间的关系。

2.18 调制度抖动相位响应
指调制度抖动与相位之间的关系。

2.19 调制度抖动群延迟
指调制度抖动与群延迟之间的关系。

2.20 调制度抖动失真
指调制度抖动引起的失真。

三、技术要求
3.1 调制度稳定度
调制度稳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发射机开机后30min内,调制度稳定度应小于±1%;
(2)在发射机开机后1h内,调制度稳定度应小于±2%。

3.2 调制度线性度
调制度线性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调制度范围内,调制度与信息信号之间的线性关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线性度误差应小于±1%;
(2)在调制度范围内,调制度与信息信号之间的非线性关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非线性度应小于±1%。

3.3 调制度失真
调制度失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调制度范围内,调制度失真应小于±1%;
(2)在调制度范围内,调制度抖动失真应小于±1%。

3.4 调制度平坦度
调制度平坦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调制度范围内,调制度平坦度应小于±1%;
(2)在调制度范围内,调制度频率响应应小于±1%。

3.5 调制度相位响应
调制度相位响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调制度范围内,调制度相位响应应小于±1°;
(2)在调制度范围内,调制度相位响应应小于±1°。

3.6 调制度群延迟
调制度群延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调制度范围内,调制度群延迟应小于±1ns;
(2)在调制度范围内,调制度群延迟应小于±1ns。

四、测量方法
4.1 调制度稳定度的测量方法
(1)在发射机开机后30min内,测量调制度;
(2)在发射机开机后1h内,测量调制度。

4.2 调制度线性度的测量方法
(1)在调制度范围内,测量调制度与信息信号之间的线性关系;
(2)在调制度范围内,测量调制度与信息信号之间的非线性关系。

4.3 调制度失真的测量方法
(1)在调制度范围内,测量调制度失真;
(2)在调制度范围内,测量调制度抖动失真。

4.4 调制度平坦度的测量方法
(1)在调制度范围内,测量调制度平坦度;
(2)在调制度范围内,测量调制度频率响应。

4.5 调制度相位响应的测量方法
(1)在调制度范围内,测量调制度相位响应;
(2)在调制度范围内,测量调制度相位响应。

4.6 调制度群延迟的测量方法
(1)在调制度范围内,测量调制度群延迟;
(2)在调制度范围内,测量调制度群延迟。

相关标准:
GB/T 17854-1999 电磁兼容性测量方法
GB/T 17855-1999 电磁兼容性试验规范
GB/T 17856-1999 电磁兼容性试验方法
GB/T 17857-1999 电磁兼容性试验设备
GB/T 17858-1999 电磁兼容性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