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239-2009
广播电视光缆传输干线网运行维护规程
发布时间:2009-07-27 实施时间:2009-07-27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播电视光缆传输干线网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二、术语和定义
2.1 干线网:指广播电视光缆传输的主干线路,包括光缆、光缆接头、光缆分支箱、光缆终端等设备。
2.2 光缆:指广播电视光缆传输干线网中用于传输信号的光纤电缆。
2.3 光缆接头:指光缆连接器,用于连接两根光缆。
2.4 光缆分支箱:指光缆分支设备,用于将一根光缆分支成多根光缆。
2.5 光缆终端:指光缆终端设备,用于将光缆信号转换成电信号或将电信号转换成光缆信号。
2.6 光缆敷设:指将光缆铺设在地下或架空的过程。
2.7 光缆保护:指对光缆进行保护,防止光缆被损坏或被盗。
2.8 光缆检修:指对光缆进行检查、维护、修理等工作。
2.9 光缆故障:指光缆出现的故障,如断裂、损坏、接头松动等。
2.10 光缆故障处理:指对光缆故障进行处理,包括故障定位、故障修复等工作。

三、建设要求
3.1 干线网的规划应根据广播电视传输需求和地理条件进行,应考虑到干线网的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等因素。
3.2 光缆敷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采用专业的光缆敷设工具和设备,保证光缆敷设的质量。
3.3 光缆保护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设置防盗门、安装监控设备等,保证光缆的安全。
3.4 光缆接头、分支箱、终端等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采用优质的设备,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四、运行要求
4.1 干线网应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 干线网应定期进行清洁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3 干线网应定期进行测试和调整,保证传输质量和服务水平。
4.4 干线网应设置监控设备,及时发现故障并进行处理。
4.5 干线网应设置备用设备,保证在主设备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换。

五、管理要求
5.1 干线网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干线网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
5.2 干线网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巡检制度、维护制度、故障处理制度等。
5.3 干线网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5.4 干线网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档案、维修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相关标准:
GB/T 7424-2008 通信光缆
GB/T 7425-2008 通信光缆接头
GB/T 7426-2008 通信光缆分支箱
GB/T 7427-2008 通信光缆终端
GB/T 7428-2008 通信光缆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