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287-2014
数字电视信号在发射和二次分配时的编解码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16-01-06 实施时间:2016-01-06


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电视信号已经成为了现代电视广播的主流形式。数字电视信号在发射和二次分配时需要进行编解码处理,以保证信号的传输和接收质量。本标准旨在规定数字电视信号在发射和二次分配时的编解码技术要求,以提高数字电视信号的传输和接收质量。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电视信号在发射和二次分配时的编解码技术要求。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T 20066-2006《数字电视术语》相同。

3.编码器技术要求
3.1 编码器应符合GB/T 20066-2006《数字电视术语》中的相关定义。
3.2 编码器应支持H.264/AVC、MPEG-2等数字电视信号编码标准。
3.3 编码器应支持多种码率控制方式,包括恒定码率、可变码率等。
3.4 编码器应支持多种分辨率和帧率的编码,以适应不同的传输需求。
3.5 编码器应支持多种音频编码标准,包括MPEG-1 Layer II、AAC等。

4.解码器技术要求
4.1 解码器应符合GB/T 20066-2006《数字电视术语》中的相关定义。
4.2 解码器应支持H.264/AVC、MPEG-2等数字电视信号解码标准。
4.3 解码器应支持多种分辨率和帧率的解码,以适应不同的显示需求。
4.4 解码器应支持多种音频解码标准,包括MPEG-1 Layer II、AAC等。
4.5 解码器应支持多种视频输出接口,包括HDMI、SDI等。

5.信号传输技术要求
5.1 信号传输应符合GB/T 20066-2006《数字电视术语》中的相关定义。
5.2 信号传输应支持多种传输方式,包括卫星、有线、无线等。
5.3 信号传输应支持多种调制方式,包括QPSK、8PSK等。
5.4 信号传输应支持多种码率,以适应不同的传输需求。

6.信号接收技术要求
6.1 信号接收应符合GB/T 20066-2006《数字电视术语》中的相关定义。
6.2 信号接收应支持多种接收方式,包括卫星接收、有线接收、无线接收等。
6.3 信号接收应支持多种解调方式,包括QPSK解调、8PSK解调等。
6.4 信号接收应支持多种解密方式,包括CA解密、DRM解密等。

相关标准:
GB/T 20066-2006 数字电视术语
GB/T 26689-2011 数字电视信号传输技术要求
GB/T 26690-2011 数字电视信号接收技术要求
GB/T 26691-2011 数字电视信号编码技术要求
GB/T 26692-2011 数字电视信号解码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