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309-2017
数字电影数据包(DCP)标题命名与载体标识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7-11-24 实施时间:2017-11-24


数字电影数据包(DCP)是数字电影制作、传输、存储和播放的标准格式,它包含了电影的音频、视频、字幕等元素。数字电影数据包的正确传输和使用需要对其进行正确的标题命名和载体标识。本标准旨在规定数字电影数据包的标题命名和载体标识的技术要求,以确保数字电影数据包的正确传输和使用。

数字电影数据包的标题命名规则是指对数字电影数据包的文件名进行规范化命名,以便于数字电影数据包的识别和管理。数字电影数据包的文件名应该包含以下信息:电影名称、版本号、语言、分辨率、帧率、音频格式、字幕格式等。例如,一个数字电影数据包的文件名可以是“电影名称_V1.0_EN_2K_24fps_Dolby5.1_Sub.srt”。

数字电影数据包的载体标识规则是指对数字电影数据包的载体进行标识,以便于数字电影数据包的识别和管理。数字电影数据包的载体标识应该包含以下信息:制作单位、制作日期、载体类型、载体序列号等。例如,一个数字电影数据包的载体标识可以是“制作单位_20210101_HDD_001”。

数字电影数据包的命名和标识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1. 文件名和载体标识应该唯一,以避免混淆和错误。

2. 文件名和载体标识应该与数字电影数据包的内容一致,以确保数字电影数据包的正确传输和使用。

3. 文件名和载体标识应该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命名和标识规则。

数字电影数据包的命名和标识应该进行检查和验证,以确保其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检查和验证的内容包括:文件名和载体标识的正确性、唯一性、一致性等。

相关标准
- GB/T 32960-2016 数字电影数据包(DCP)的制作和交付要求
- GB/T 32961-2016 数字电影数据包(DCP)的存储和传输要求
- GB/T 32962-2016 数字电影数据包(DCP)的解码和播放要求
- GB/T 32963-2016 数字电影数据包(DCP)的安全要求
- GB/T 32964-2016 数字电影数据包(DCP)的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