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352-2021
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21-07-14 实施时间:2021-07-14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广播电视行业也逐渐向数字化、网络化方向发展。然而,网络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给广播电视行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威胁。为了保障广播电视网络安全,保护广播电视行业的信息安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了《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等级划分

《基本要求》将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级划分的依据是广播电视网络的重要性、安全威胁程度、安全保护措施的完备程度等因素。

2. 安全保护措施

《基本要求》要求广播电视行业在不同等级的网络中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一级网络需要采取最高级别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物理隔离、加密传输、访问控制等;二级网络需要采取较高级别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络隔离、加密传输、访问控制等;三级网络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网络隔离、加密传输、访问控制等;四级网络需要采取基本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等。

3. 安全事件处置

《基本要求》要求广播电视行业建立安全事件处置机制,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安全事件。安全事件处置机制应包括安全事件的分类、等级划分、处置流程、责任分工等内容。

4. 安全保护培训

《基本要求》要求广播电视行业开展安全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安全保护培训应包括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安全保护措施、安全事件处置等内容。

5. 安全评估

《基本要求》要求广播电视行业定期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网络安全等级、安全保护措施的完备程度、安全事件处置机制的有效性等。

综上所述,《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为广播电视行业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网络安全保护体系,有助于保障广播电视行业的信息安全,提高广播电视行业的网络安全水平。

相关标准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指南
GB/T 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1168-2014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技术要求
GB/T 35273-201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规范
GB/T 35274-2017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