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1002-1995
农业航空作业质量技术标准
发布时间:1995-10-12 实施时间:1995-11-20
农业航空作业是指利用飞机、直升机等航空器进行农业生产和农业防治的作业活动。农业航空作业具有作业效率高、作业范围广、作业质量稳定等优点,已成为现代农业生产和农业防治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保证农业航空作业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本标准。
1. 航空器要求
1.1 航空器应符合国家有关航空器的规定,具有适合农业航空作业的性能和装备。
1.2 航空器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安全可靠。
1.3 航空器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导航、监控等设备,以保证作业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作业人员要求
2.1 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航空作业资格证书和执照。
2.2 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作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2.3 作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航空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3. 作业环境要求
3.1 作业区域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航空作业的规定,确保作业安全。
3.2 作业区域应进行必要的标识和警示,以保证作业安全。
3.3 作业区域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4. 作业质量要求
4.1 作业应按照作业计划和作业要求进行,确保作业效果和作业质量。
4.2 作业应按照作业标准进行,确保作业质量和作业安全。
4.3 作业应进行必要的记录和报告,以便于作业效果和作业质量的评估和改进。
相关标准
GB/T 18400.1-2001 农药飞防作业规范
GB/T 18400.2-2001 农药飞防作业质量检验规范
GB/T 18400.3-2001 农药飞防作业安全规范
GB/T 18400.4-2001 农药飞防作业环境规范
GB/T 18400.5-2001 农药飞防作业记录和报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