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4028.1-2010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地空通信设备配置 第1部分:语音通信
发布时间:2010-12-10 实施时间:2011-03-01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地空通信设备配置是指在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服务中,为实现地面与空中之间的通信,而在地面和飞机上分别安装的通信设备。其中,语音通信是地空通信设备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本标准主要针对语音通信部分,规定了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技术要求
语音通信部分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1)语音通信设备应具有双向通信功能;
(2)语音通信设备应具有良好的语音质量和抗干扰能力;
(3)语音通信设备应具有自动增益控制功能;
(4)语音通信设备应具有自动噪声屏蔽功能;
(5)语音通信设备应具有自动音量控制功能;
(6)语音通信设备应具有自动静音功能;
(7)语音通信设备应具有自动回音消除功能;
(8)语音通信设备应具有自动音频平衡功能;
(9)语音通信设备应具有自动音频压缩功能;
(10)语音通信设备应具有自动音频限制功能。

2. 试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语音通信设备的试验方法,包括静态试验、动态试验、环境试验、可靠性试验等。

3. 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标准规定了语音通信设备的检验规则和标志,包括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等。

4. 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规定了语音通信设备的包装、运输、贮存要求,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运输方式、贮存条件等。

综上所述,本标准对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地空通信设备配置的语音通信部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保障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安全和顺畅。

相关标准:
GB/T 15279-2002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通信设备配置要求
GB/T 15280-2002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通信设备试验方法
GB/T 15281-2002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通信设备检验规则和标志
GB/T 15282-2002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通信设备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GB/T 15283-2002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服务通信设备使用和维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