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管雷达及管制中心设施间协调移交数据规范是为了保证空中交通管制的安全和顺畅而制定的。在空中交通管制中,雷达和管制中心设施是非常重要的设备,它们需要不断地进行协调移交,以确保飞机的安全飞行。因此,协调移交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非常重要。
本标准规定了协调移交数据的格式、内容、编码、传输方式和接收要求。其中,格式包括数据报文的结构和组成部分;内容包括数据报文中所包含的信息;编码包括数据报文中各个字段的编码方式;传输方式包括数据报文的传输方式和传输协议;接收要求包括数据报文的接收和处理要求。
在协调移交数据的格式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数据报文的结构和组成部分。数据报文由报头、数据体和报尾三部分组成。报头包括报文类型、报文长度、发送方标识、接收方标识、时间戳等信息;数据体包括具体的协调移交数据信息;报尾包括校验和等信息。
在协调移交数据的内容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数据报文中所包含的信息。协调移交数据包括雷达数据、管制中心设施数据、飞行计划数据等信息。其中,雷达数据包括雷达监视数据、雷达控制数据等信息;管制中心设施数据包括管制中心设施状态、管制中心设施配置等信息;飞行计划数据包括飞行计划的起飞时间、航路、高度、速度等信息。
在协调移交数据的编码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数据报文中各个字段的编码方式。编码方式包括二进制编码、十进制编码、十六进制编码等方式。
在协调移交数据的传输方式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数据报文的传输方式和传输协议。传输方式包括串口传输、网络传输等方式;传输协议包括TCP/IP协议、UDP协议等协议。
在协调移交数据的接收要求方面,本标准规定了数据报文的接收和处理要求。接收要求包括数据报文的接收、解码、校验等要求。
综上所述,本标准规定了空管雷达及管制中心设施间协调移交数据的格式、内容、编码、传输方式和接收要求,以保证协调移交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从而确保空中交通管制的安全和顺畅。
相关标准
GB/T 1236-2000 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GB/T 2423.1-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A:冷度试验
GB/T 2423.2-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B:热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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