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4026-2009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综合信息显示系统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09-02-25 实施时间:2009-06-01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综合信息显示系统是指用于监视、控制和管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的系统,包括航班计划、飞行计划、飞行监视、气象信息、导航信息、通信信息等。本标准规定了该系统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验收标准和使用要求。

一、技术要求
1.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可维护性,能够满足24小时不间断运行的要求。
2.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兼容性,能够适应未来的技术发展和系统升级。
3.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能够保障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的安全和保密。
4.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人机交互性,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和管理。
5.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数据处理能力和数据传输能力,能够满足大量数据的处理和传输要求。
6.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故障诊断和故障处理能力,能够快速地诊断和处理故障。

二、测试方法
1. 系统应进行全面的功能测试,包括航班计划、飞行计划、飞行监视、气象信息、导航信息、通信信息等。
2. 系统应进行全面的性能测试,包括响应时间、数据处理能力、数据传输能力等。
3. 系统应进行全面的可靠性测试,包括故障诊断和故障处理能力等。

三、验收标准
1. 系统应符合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的要求。
2. 系统应能够满足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的要求。
3. 系统应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使用要求
1. 系统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
2. 系统应按照使用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
3. 系统应按照维护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

相关标准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378-201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 50379-2019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