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7002-2006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
发布时间:2006-01-20 实施时间:2006-04-01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是国家的重要交通枢纽,其消防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旅客和机场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保障机场消防安全,MH/T 7002-2006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的配备要求。

一、消防站的基本要求
1. 消防站应设在机场的中心位置,便于快速出动。
2. 消防站应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消防车辆,以应对各种火灾事故。
3. 消防站应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具备扑救火灾的能力。

二、消防装备的配备要求
1. 消防车辆:消防车辆应根据机场的规模和火灾风险等级进行配备。消防车辆应具备灭火、救援、喷淋等功能,以应对各种火灾事故。
2. 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根据机场的规模和火灾风险等级进行配备。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等。
3. 消防服装:消防服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防火、防热、防辐射等功能。
4. 消防器具:消防器具应根据机场的规模和火灾风险等级进行配备。消防器具包括烟雾探测器、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

三、消防人员的配备要求
1. 消防人员应具备扑救火灾的能力,应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
2. 消防人员应根据机场的规模和火灾风险等级进行配备。消防人员应具备消防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消防站的管理要求
1. 消防站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和消防车辆的检查和维护。
2. 消防站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消防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 消防站应建立健全的消防档案,记录消防设施和消防车辆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14-2015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50223-2017 消防车辆
GB 17945-2010 消防器材灭火器
GB 16806-2010 消防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