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7015-2007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
发布时间:2007-08-30 实施时间:2007-12-01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是保障航空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配置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本标准是为了规范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配置和使用,保障航空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设计、建设、改建、扩建和使用等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民用航空机场设计规范》(GB 50064)中的术语和定义相同。

三、基本要求
1.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应当按照飞行区的等级、规模和使用情况进行分类配置。
3.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建设、改建、扩建和使用。
4.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应当保持良好的状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四、分类和配置
1.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应当根据飞行区的等级、规模和使用情况进行分类配置。
2.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应当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池、消防水枪、消防栓、消防车道、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控制室、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等。
3.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配置应当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五、数量和布置
1.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数量和布置应当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布置应当便于使用和维护,不得影响飞行区的正常运行。

六、使用和维护
1.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维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进行,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用。

七、检验
1.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2.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检验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结果应当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相关标准:
GB 50064-2015 民用航空机场设计规范
GB 50189-2015 民用航空机场消防规范
GB 50214-2015 民用航空机场建筑设计规范
GB 50215-2015 民用航空机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6-2015 民用航空机场工程施工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