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是机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其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适用性、可维护性等方面的要求非常高。为了确保行李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的检测验收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航站楼行李处理系统的检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涉及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必须按照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执行。被引用的文件标注了日期或者标准号的,以标注的日期或者标准号为准。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参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4. 检测验收要求
4.1 安全性要求
行李处理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保证行李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性。系统必须具备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4.2 可靠性要求
行李处理系统必须具备高可靠性,能够在长时间运行中保持稳定的性能。系统必须具备自动检测和故障诊断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确保系统的可靠性。
4.3 稳定性要求
行李处理系统必须具备高稳定性,能够在各种复杂环境下保持稳定的性能。系统必须具备自适应控制功能,能够根据不同的工作负荷和环境变化进行自动调整,确保系统的稳定性。
4.4 适用性要求
行李处理系统必须具备高适用性,能够适应不同的行李类型和尺寸,满足不同的行李处理需求。系统必须具备多种处理方式和处理能力,能够满足不同的行李处理要求,确保系统的适用性。
4.5 可维护性要求
行李处理系统必须具备高可维护性,能够方便快捷地进行维护和保养。系统必须具备自动维护和保养功能,能够及时发现和修复故障,确保系统的可维护性。
5. 检测验收方法
5.1 检测验收内容
行李处理系统的检测验收内容包括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适用性、可维护性等方面的检测验收。
5.2 检测验收方法
行李处理系统的检测验收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测试验证、数据分析等方法。检测验收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经验,能够对行李处理系统进行全面、准确的检测验收。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315-2010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T 50378-2019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