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2006-2013
小型航空器飞行记录系统性能规范
发布时间:2013-11-11 实施时间:2014-03-01


随着小型航空器的普及,飞行记录系统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小型航空器飞行记录系统是指记录小型航空器飞行数据的设备,包括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和显示等功能。本标准旨在规定小型航空器飞行记录系统的性能要求,以确保小型航空器飞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小型航空器飞行记录系统的设计、制造、测试和使用。

2. 性能要求
2.1 数据采集
小型航空器飞行记录系统应能够采集以下数据:
(1)飞行时间;
(2)飞行高度;
(3)飞行速度;
(4)飞行姿态;
(5)发动机转速;
(6)油门开度;
(7)温度和湿度等气象数据;
(8)其他必要的数据。

2.2 数据存储
小型航空器飞行记录系统应能够存储采集到的数据,并能够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数据存储器应具有以下特点:
(1)存储容量应能够满足飞行数据的存储需求;
(2)数据存储器应具有防震、防水、防尘等功能;
(3)数据存储器应具有数据加密和数据备份功能。

2.3 数据传输
小型航空器飞行记录系统应能够将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地面站或其他设备。数据传输应具有以下特点:
(1)数据传输应具有高速、稳定、可靠的特点;
(2)数据传输应具有数据加密和数据压缩功能;
(3)数据传输应具有数据备份和数据恢复功能。

2.4 数据显示
小型航空器飞行记录系统应能够将采集到的数据显示出来,以便飞行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和判断。数据显示应具有以下特点:
(1)数据显示应具有清晰、准确、易读的特点;
(2)数据显示应具有多种显示方式,如数字、图形、曲线等;
(3)数据显示应具有数据导出和数据打印功能。

3. 其他要求
小型航空器飞行记录系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如《民用航空局关于小型航空器管理的规定》等。

相关标准:
GB/T 26701-2011 小型航空器通用技术要求
GB/T 26702-2011 小型航空器飞行员资质和训练要求
GB/T 26703-2011 小型航空器维护和保养要求
GB/T 26704-2011 小型航空器适航性要求
GB/T 26705-2011 小型航空器飞行运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