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0051-2015
民用航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发布时间:2015-04-08 实施时间:2015-08-01


民用航空信息系统是指为民用航空提供信息服务的计算机系统,包括航班管理系统、机场信息系统、航空交通管制系统、航空气象系统、航空安全监管系统等。这些系统的安全性对于保障民用航空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为了保障民用航空信息系统的安全,MH/T 0051-2015 民用航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被制定出来。

本标准首先规定了民用航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的划分。根据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对安全的要求,将民用航空信息系统分为四个安全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其中,一级为最高安全等级,四级为最低安全等级。不同安全等级的信息系统需要采取不同的安全保护措施。

接下来,本标准详细规定了不同安全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措施。其中,一级信息系统需要采取最为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措施。二级、三级和四级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措施逐渐减弱,但仍然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

本标准还规定了安全保护措施的实施、评估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在实施安全保护措施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同时,还需要对安全保护措施进行管理,包括安全保护措施的维护、更新、升级等方面的管理。

总之,MH/T 0051-2015 民用航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为民用航空信息系统的安全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对于保障民用航空的安全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关标准
GB/T 22239-2008 民用航空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 22240-2008 民用航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划分
GB/T 22241-2008 民用航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
GB/T 22242-2008 民用航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实施
GB/T 22243-2008 民用航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