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二、方法原理
样品经吸附剂吸附后,用乙醇洗脱,加入4-氨基安替比林试剂,形成紫色络合物,用分光光度计测定吸光度,根据标准曲线计算出酚类化合物的质量浓度。
三、仪器设备和试剂
1.分光光度计:波长范围为400~700nm,分辨率为1nm。
2.恒温水浴器:温度范围为20~100℃。
3.吸附剂:活性炭。
4.4-氨基安替比林试剂:粉末状,纯度为99%以上。
5.乙醇:纯度为95%以上。
四、样品采集和处理
1.样品采集: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的要求采集样品。
2.样品处理:将样品通过吸附剂吸附,用乙醇洗脱,得到洗脱液。
五、操作步骤
1.标准曲线的制备
取一定浓度的酚类化合物标准溶液,加入吸附剂,用乙醇洗脱,得到洗脱液,分别加入不同浓度的4-氨基安替比林试剂,形成紫色络合物,用分光光度计测定吸光度,绘制标准曲线。
2.样品的测定
取一定量的洗脱液,加入4-氨基安替比林试剂,形成紫色络合物,用分光光度计测定吸光度,根据标准曲线计算出酚类化合物的质量浓度。
六、计算
酚类化合物的质量浓度(mg/m³)=(样品吸光度-空白吸光度)/标准曲线斜率×体积(L)/吸附剂吸附量(g)
七、结果表示
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为mg/m³。
八、质量控制
1.标准曲线的制备应每次测定前制备。
2.每个样品应至少测定两次,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得大于10%。
3.每个批次样品应测定一次空白样品,结果应为0。
九、报告内容
1.样品的采集时间、地点、编号。
2.样品的处理方法。
3.测定结果及单位。
4.质量控制的结果。
相关标准
1.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 HJ/T 28-1999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系物质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3. HJ/T 29-1999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系物质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4. HJ/T 30-1999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系物质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5. HJ/T 31-1999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苯系物质的测定 红外光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