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等环节中产生的各种环境保护资料的汇编和整理,是反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状况和环境管理情况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文件;
2.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方案、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验收文件;
3. 环境监测方案、监测数据及分析报告;
4. 环境管理方案、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档案及其它环境管理资料;
5. 环境保护投资、环境保护费用及其它环境保护资料;
6.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其它环境应急资料;
7. 环境保护宣传资料及其它环境保护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可靠和便于查询和利用。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其及时反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状况和环境管理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
1. 建设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的管理工作;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编号、时间顺序、项目顺序等方式进行分类、编目和存放;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应当采用防火、防潮、防鼠、防尘等措施进行保管;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其及时反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状况和环境管理情况;
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应当便于查询和利用,建设单位应当为需要查询和利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
相关标准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应用指南
GB/T 24002-2004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24003-2004 环境管理体系术语
GB/T 24004-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素
GB/T 24005-2004 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的评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