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4-19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发布时间:1995-11-28 实施时间:1996-07-01


声环境是指人类生活和工作环境中的声音环境。声环境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评价声环境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声环境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综合考虑声源、传播途径和受声体的特点,全面评价声环境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采用科学、客观、可靠的方法和技术,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3.充分考虑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综合分析评价结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注重公众参与,听取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声环境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声源的特征和数量,包括声级、频率、持续时间、周期性、随机性等;

2.声传播途径和路径,包括空气传播、地面传播、水传播等;

3.受声体的特征和数量,包括人类、动物、植物等;

4.声环境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听觉效应、非听觉效应、生态效应等;

5.声环境管理措施的可行性和效果,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法律措施等。

声环境评价应当采用科学、客观、可靠的方法和技术,包括:

1.声学测量和分析技术,包括声级计、频谱分析仪、声学模拟软件等;

2.环境监测技术,包括环境噪声监测、环境振动监测等;

3.生态学评价技术,包括生态学调查、生态学模型等;

4.社会经济评价技术,包括社会调查、经济评价等。

声环境评价应当注重公众参与,听取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众参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众知情,包括公告、告知、公示等;

2.公众参与,包括听证会、座谈会、社区会议等;

3.公众监督,包括投诉、举报、监督等。

相关标准
HJ/T 2.1-19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则
HJ/T 2.2-19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 2.3-19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环境
HJ/T 2.5-19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
HJ/T 2.6-19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