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13-1996
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
发布时间:1996-04-02 实施时间:1996-06-01


火电厂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建设和运营也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需要对火电厂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而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要求和内容,包括报告书的基本要求、编制程序、内容要求、技术要求、报告书的审查和批准等方面。其中,报告书的内容要求包括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社会经济影响评价等内容。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报告书的编制程序,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报告书审查和批准等环节。

本标准适用于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旨在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本标准也为火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和水平。

相关标准
GB 3096-2008 空气质量标准
GB 12348-2008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9-2016 建筑物能耗标准
HJ/T 169-200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T 2-2008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