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14-1996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发布时间:1996-07-22 实施时间:1996-10-01


环境空气质量是指大气中各种污染物质的浓度和组成,以及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需要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和管理。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是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和管理的基础,是将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以便于对不同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原则和技术方法。其中,原则包括:以人为本、科学合理、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综合考虑等。技术方法包括:确定功能区划分的依据、确定功能区划分的方法、确定功能区划分的标准和确定功能区划分的程序等。

确定功能区划分的依据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的特点和影响因素,确定功能区划分的基本依据。确定功能区划分的方法是指根据功能区划分的依据,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划分。确定功能区划分的标准是指根据功能区划分的方法,制定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确定功能区划分的程序是指根据功能区划分的依据、方法和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评价和管理,可用于城市、工业区、农村等不同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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