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19-2019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发布时间:2019-05-12 实施时间:2019-09-01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在常温下易挥发的有机物质,包括石油类、溶剂类、氯代烃类、芳香烃类等。这些有机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危害性,因此对其进行采样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适用于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包括现场采样和实验室采样。采样前需要对采样现场进行评估,确定采样点位和采样深度。采样时需要选择合适的采样器具,保证采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采样后需要对样品进行处理和保存,保证样品的质量。
本标准规定了采样现场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现场环境的评估、采样点位的选择、采样深度的确定、采样器具的选择和使用、现场记录和现场质量控制等。采样器具的选择和使用需要根据采样点位的不同选择不同的采样器具,如手动钻孔器、自动钻孔器、手动取样器、自动取样器等。采样时需要注意采样器具的清洁和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本标准还规定了采样后的处理和保存要求,包括样品的标识、保存条件、运输方式等。样品的标识需要包括采样点位、采样深度、采样日期、采样人员等信息。样品的保存条件需要根据不同的有机物质进行选择,如低挥发性有机物需要在低温下保存,高挥发性有机物需要在常温下保存。样品的运输方式需要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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