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54-2017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
发布时间:2017-09-13 实施时间:2017-09-13


炼焦化学工业是指以煤为原料,通过炼焦、干馏等工艺生产焦炭、煤焦油、煤气等产品的工业。炼焦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我国实行了排污许可证制度,对炼焦化学工业的排污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技术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1.申请材料的组成
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提交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治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材料。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排污许可证的核发程序
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在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后,环保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检查。审核合格后,环保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核发排污许可证。

3.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
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5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标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排污许可证到期前,企业应当提前90天向环保部门申请延期或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4.排污许可证的变更、撤销和注销
企业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如需变更排污许可证内容,应当向环保部门申请变更。如企业停产、关闭或迁移,应当向环保部门申请撤销或注销排污许可证。

本标准的实施,有利于规范炼焦化学工业企业的排污行为,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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