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90-201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涤纶
发布时间:2016-03-29 实施时间:2016-07-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涤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术语和定义
2.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对环境保护设施、环境质量等进行检查、测试、评价和验收的过程。

2.2 涤纶建设项目
涤纶建设项目是指生产涤纶纤维、涤纶长丝、涤纶短纤维、涤纶切片等涤纶产品的建设项目。

2.3 环境保护设施
环境保护设施是指为保护环境而建设的设施,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处理设施。

2.4 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是指环境中各种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的总体状况。

三、技术要求
3.1 环境保护设施
涤纶建设项目应建设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处理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3.2 环境质量
涤纶建设项目应保证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应对环境质量进行检查、测试、评价和验收。

3.3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验收;
(2)组织验收;
(3)验收报告编制;
(4)验收结果评价;
(5)验收结论。

3.4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1)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情况;
(2)环境质量的检查、测试、评价和验收结果;
(3)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
(4)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情况。

3.5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四、验收结论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应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进行公示。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应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相关标准
GB 3096-2008 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8978-1996 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7-200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