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之一,为了保护大气环境,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旨在规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标准制订应基于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可操作性原则:标准制订应考虑到实际操作的可行性,确保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3.公开透明原则:标准制订应公开透明,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标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4.国际接轨原则:标准制订应与国际接轨,遵循国际标准制订的原则和规范。
标准制订的程序
1.立项:标准制订应由有关部门或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启动制订工作。
2.组织:标准制订应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和讨论,形成初稿。
3.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制订应公开征求各方意见,充分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4.审定:标准制订应经过审定,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5.发布:标准制订应经过批准后发布,确保标准的实施和推广。
标准制订的内容
1.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限值:标准应规定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限值,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减少。
2.监测和监督管理:标准应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确保标准的实施和执行。
3.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标准应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措施和管理要求,确保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4.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标准应规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确保标准的实施和推广。
5.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标准应规定标准的实施和推广要求,确保标准的有效性和推广效果。
标准的修订
1.标准修订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技术进步,及时进行修订。
2.标准修订应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和审定,确保修订后的标准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3.标准修订应及时发布和推广,确保修订后的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效果。
相关标准
- HJ 941-201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HJ 942-2017 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规定
- HJ 943-2017 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技术规定
- HJ 944-2017 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技术规定
- HJ 945-2017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法检查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