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标准的编制和出版。
二、标准的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
GB/T 1.1-2009 SI单位和推荐符号的使用
GB/T 1.2-2009 单位制的换算
GB/T 1.3-2009 计量衡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2009 量和单位的数值表示和使用方法
GB/T 1.5-2009 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和定义
GB/T 1.6-2009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T 1.7-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
GB/T 1.8-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的应用原则
GB/T 1.9-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的应用指南
GB/T 1.10-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的应用举例
GB/T 1.11-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的应用规则
GB/T 1.12-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的应用指南
GB/T 1.13-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的应用举例
GB/T 1.14-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的应用规则
GB/T 1.15-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的应用指南
GB/T 1.16-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的应用举例
GB/T 1.17-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的应用规则
GB/T 1.18-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的应用指南
GB/T 1.19-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的应用举例
GB/T 1.20-2009 量和单位的符号、术语和定义的应用规则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保护标准的编制和出版的基本要求、编制程序、编制内容、审查程序、出版程序、出版内容、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准状态、标准语言、标准格式、标准页码、标准封面、标准目录、标准正文、标准附录、标准参考文献、标准修改、标准废止、标准解释等方面的内容。
四、标准的编制要求
1. 标准的编制应当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可评价性、可管理性、可维护性、可更新性、可持续性等原则。
2. 标准的编制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 标准的编制应当遵循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4. 标准的编制应当遵循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 标准的编制应当遵循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6. 标准的编制应当遵循标准化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7. 标准的编制应当遵循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技术和方法。
8. 标准的编制应当遵循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五、标准的出版要求
1. 标准的出版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标准的出版应当遵循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3. 标准的出版应当遵循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4. 标准的出版应当遵循标准化工作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5. 标准的出版应当遵循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技术和方法。
6. 标准的出版应当遵循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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