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68-2010
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
发布时间:2010-04-16 实施时间:2010-07-01
畜禽养殖是我国重要的农业产业之一,但同时也是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为了保障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需要对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进行评价,以确定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影响程度,为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HJ 568-2010 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评价对象和范围:规定了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的对象和范围,包括评价的区域、时间、评价指标等。
2. 评价方法和要求:规定了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的方法和要求,包括采样方法、分析方法、评价指标、评价标准等。
3. 评价结果和报告:规定了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的结果和报告要求,包括评价结果的表述、评价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等。
4. 环境管理建议: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了环境管理建议,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监测和管理等。
HJ 568-2010 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的实施,可以为畜禽养殖业提供科学的环境保护和管理依据,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相关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7-1997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596-200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5618-1995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85.3-2007 噪声污染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