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07-2009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皮革和合成革
发布时间:2009-10-30 实施时间:2010-01-01


HJ 507-2009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限制物质要求:该标准对皮革和合成革制品中的苯、甲苯、二甲苯、苯并[a]芘、六价铬等有害物质的含量进行了限制,要求其含量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2. 物理性能要求:该标准对皮革和合成革制品的物理性能进行了要求,包括耐磨性、耐折性、耐撕裂性、耐水性、耐汗水性等方面的要求。

3. 化学性能要求:该标准对皮革和合成革制品的化学性能进行了要求,包括pH值、酸度、碱度、重金属含量等方面的要求。

4. 生物降解性能要求:该标准对皮革和合成革制品的生物降解性能进行了要求,要求其在一定条件下能够被微生物降解。

5. 其他要求:该标准还对皮革和合成革制品的标识、包装、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护环境,促进皮革和合成革制品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该标准的实施也可以提高消费者对皮革和合成革制品的认知和信任度,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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